
如果你是Gmail的用戶,你應該已經收到Google邀請你使用Google Buzz。這是Google本周最新推出的功能,讓用戶分享資訊,圖片及影片,其最大的特色是,Google Buzz是整合於Gmail當中。
這種分享模式最早且最成功的案例是Digg,後來有Reddit等類似網站出現,甚至連Yahoo也推出了Yahoo Buzz。所以Google Buzz的名字被指有抄襲Yahoo的嫌疑。其實Buzz(流言或散佈的意思)是一個很普通的字眼,又不是Yahoo發明的,不能說什麼抄襲不抄襲。只是我覺得,Google的團隊在命名的時候,應該想到使用Google Buzz這樣的名字就會有這樣的指控,為什麼不另想一個名字呢?Yahoo Buzz也算是有相當的知名度,他們不可能不知道,還是說他們覺得無所謂,不過一個稱謂罷了。
和其他的網站不同的是,Google Buzz並不是一個獨立的站點,而是整合在Gmail裡的一項新功能。這確是一個很聰明的做法,如果你是以獨立網站來做的話,要將用戶引導到新站就要花相當大的力氣,當然以Google的曝光率,它要宣傳的話,也能輕易的帶來不少的流量,但就是一個古老,沒創意的做法,完全仿傚Yahoo Buzz了。Google將Buzz放在Gmail裡,Gmail的用戶群本身就非常大,等於不用宣傳就讓Google Buzz也擁有與Gmail相近的用戶。而且,若Google Buzz是在另一個頁面,大家可能不會刻意去看,現在它就在你的Gmail裡面,或許你只是想看mail回mail,一眼掃過去,很容易就看到Buzz,無聊地點一下,說不定你就看起來,甚至看到一些有共鳴的內容,你也跟著把你的收藏也拿出來跟大家分享了。就這樣,Google又多了一篇文章跟一位貢獻者了。
這次Google Buzz另外一個吸引我的點是,它會自動跟隨(Follow)40位你最常聯絡的Gmail用戶,讓你看到他們分享的東西。這樣不問你的意見就幫你跟隨的做法,有點粗魯,卻無傷大雅,一般人不會太在意或反感(你可以不管不看),而Google則將它的產品推給了無限多的用戶。請想想,你的名單有40位,他們也可以出現在別人的名單,同一個人可以重覆出現在無限多的名單裡(當然要看的交友圈有多大);這40個人中有一個分享,就會有40個人看到,而看到的40個人若有一個回應,又會有另外的40個人看到(這兩層很可能有重覆),這另外的40個人若有回應,又有...如此不斷地循環下去,直到沒人回應,這就好像在平靜的湖面丟下一粒小石頭,就會向四面八方泛起漣漪,雖然很輕,卻會一直擴散開去,影響到一層又一層的用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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